不知是不是错觉,那屁股似是肥了些许。
就在陈晨把酒杯推过来的一刹那,我猛然发现他左手腕上有两道暗红色的疤痕,“丫”字开口又河流般地交汇到了一起。
搞不好为什么,我眼皮不受控制地就跳了一下。
白兰地我也喝过,在小舅那儿、在大学城饭店、在平海的那些平价酒店里,但轩尼诗XO还是第一(次)喝。
学着两人的方法尝了尝,也没品出什么好来。
入口甜、酸,后来有点苦,接下来就是辣,黏糊糊地在喉咙里裹上一团,这大概就是所谓的醇厚吧。
当然,我得承认,并不比青岛差。
而此时陈瑶扭过脸来:“给你挑了好几首歌儿,一会儿好好唱。”
陈瑶很喜欢迪伦的《手鼓先生》,于是我只好唱《手鼓先生》。
喝点小酒,感觉刚好,可以说相当自我陶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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