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先攻击脖颈,还是先咬住脚,不给人逃走的机会?
史密斯以为自己清楚的记得那天发生的一切。
可现在,史密斯发现自己不太能确定了。
他总觉得,似乎也有人是被咬住了脚踝拖走的。
是这样?
史密斯呼吸缓缓开始,继而又急促起来。
是这样的吧?
他耳边仿佛又传来了枪声后的哀嚎。
实在是陈念和狼妹的组合,让史密斯深刻到难以忘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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