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过、也告诉自己绝不会做的事;妓女、应召女郎、婊子、神女……
结果还是做了,只是名称不一样,是现在大家都叫的“性工作者”……
同样是出卖身体的行业,但听起来比较有尊严、不觉得是一种堕落。
从现实的金钱方面看,我提供合理价位的服务、他们给我应得的酬劳,双方互惠、也蛮公平,没有任何抱怨或不满。
我除了花部分钱在不用太讲究的穿着打扮、和必要的卫生用品,留一小部分以备紧急之需;还可以从性交易中附带享受一下男人的肉体,就算是额外多得的奖励诱因吧!
……,……
唯一蛮无奈的,是我逃离疯人院,恐怕还是为许老头添了很大麻烦,虽然没害他砸掉饭碗,至少挨顿臭骂、吃了排头,说他粗心大意、工作疏忽职守,才让病人跑掉;搞不好被医院怀疑他跟我私下串通、得了什么好处……
其实我是乘那天黄昏,医院找外面请来杀鼠、除虫的工人戴面具在浴室喷洒杀虫药,不过短短几分钟里,逮到机会;抓好装了所有必须带走东西的塑胶袋、迅速踮脚跑到门边,按下早已牢牢记住的门锁号码、刹那潜逃;一举完成飞越杜鹃巢的壮举!
而那个时候还没到许老头夜晚值班清扫病房的时间,光从证据上讲,他根本亳无责任,也就是说:我从疯人院潜逃成功,并没有直接嫁祸于他。
但是,我记住的门锁号码终究是由许老头那儿偷看来的,因为他每次接我溜出去跟阿土幽会的时候都要开门、关门,而我又不是白痴,怎么会不注意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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