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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我从小酷爱写作,虽然是个坑王,写出来的东西不说多么精彩,但也曾经在班里被疯狂传阅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读者男生比女生多,主要原因是我写的大多数都像热血少年漫,打打杀杀拯救世界,言情玛丽苏几乎没怎么在我的青春时期出现过。

        可能因为我的经历本身就是一部烂俗的狗血剧,艺术来源生活,我的生活远比要刺激得多。

        忘了大概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写了,可能大部分人封笔的原因都是由于繁重的学业,我正好相反,凭着一点小聪明也能获得不高不低的成绩,于是在每次考试前自由复习没有作业的日子,就成了我疯狂更新的机会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最终还是因为初中的时候早恋,既影响了我的学业又导致我断更许久。因为我每天花在萧森身上的精力足以透支我的身体。

        反而因为现在没什么事了,才又想拾起笔来,思索半天,翻出来小时候那一个个热血沸腾的坑,我的心里再无波动,我早已写不出来这么积极热情的东西了,现在的我只剩下一地鸡毛的糜烂生活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的大半人生,写出来就是一部俗套的狗血剧,连专拍八点档的导演都嫌弃的剧本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我还是想写出来,因为除了这种方式,我无人诉说。

        哪怕现在活得像个行尸走肉,我也要写出来,我怕自己哪天连唯一的爱好都放弃了,那阵,我可能就会真的死去。

        从哪开始说起呢。

        就从我回到家乡开始吧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天晚上接到的母亲电话,其实是隔壁阿姨打来的,她说我母亲晕倒了,被紧急送往了医院,我急忙连夜买机票飞回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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